10月24日,蘭州市召開2013-2014年供熱工作會議,會議總結了上一供暖季的工作,安排部署了今冬明春的供熱工作。中國供熱信息網從會上獲悉,今冬明春供熱期為5個月,居民用供暖價格同去年保持不變,“煤改氣”后使用天然氣供暖價格為4.2元/平方米,較燃煤供暖價格每平方米每月便宜8角錢。
蘭州市政協副主席王璇在會上表示,在嚴寒天氣決不允許供熱單位停暖逼費問題發生,如果發生要追究供熱單位責任。
天然氣供暖企業虧損由政府補貼
蘭州市城鄉建設局局長馮樂貴表示,今年蘭州市天然氣供暖面積將達到6000多萬平方米,天然氣已成為主要的供暖能源,在今年天然氣供暖價格不變的基礎上,由天然氣價格上漲帶來的供熱企業虧損由財政全額補貼,各供熱單位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填報《天然氣供暖補貼審核表》,經轄區街道和區供熱管理機構審核后,由蘭州市熱管辦復核后報市財政,經市財政核算將資金撥付各區,由各區向轄區供熱單位及時撥付補貼資金。
公布投訴電話 群眾投訴全部辦結
馮樂貴要求供熱單位及早做好供熱打壓、試水、點火、溫爐等供暖前準備工作,并強調“二熱”、“西燃”、范坪熱電廠要于10月28日開始循環注水,其他集中連片供熱站也要盡快開爐點火,確保11月1日按期開始供暖。要求重點供熱單位必須建立供熱應急防范機制,不發生棄管、棄燒、棄供行為,并承擔政府指令性接管工作;并要求在供暖期間公布140余家供熱單位投訴電話,明確督辦負責人,并向社會公布。對投訴問題責任到人,限時處理。尤其是民情通、網絡投訴等問題和信訪件要在規定期內妥善處理,群眾投訴辦結率力爭達到100%。
供熱單位必須建立供熱應急防范機制
從蘭州全市供熱會中獲悉,重點供熱單位必須建立供熱應急防范機制,不發生棄管、棄燒、棄供行為,同時,認真做好熱費收繳工作,堅決不允許在嚴寒期停暖“逼費”。
會議要求,各供熱單位從現在開始要對供熱設施再次進行認真自查,做好新鍋爐調試、注水、冷循環及升溫工作,特別是二熱和西熱管網務必于28日進行循環運行,其他集中聯片供熱站,也要盡快開爐點火,確保11月1日按期開始供暖。重點供熱單位必須建立供熱應急防范機制,不發生棄管、棄燒、棄供行為,并督促承擔社會供熱的140多家主要供熱單位,設立投訴監督電話,明確督辦負責人,做到群眾投訴全部辦結,并向社會公布,穩妥、
上一頁 1 |